我是育婴员,我不想做了,提前一个月辞职的,

您好,我理解您作为育婴员想离职却被扣中介费的困扰。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分析: 1. 中介费的性质需要看合同约定。如果是您入职时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费,原则上属于招聘成本,不应转嫁给劳动者。雇主扣这笔钱可能缺乏法律依据。 2. 您已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,完全履行了法定的通知义务,不存在违约情形。雇主无权以"提前离职"为由克扣任何费用。 建议您: - 先核对当时签订的服务合同,看是否有关于中介费的特别约定 - 与雇主友好协商,说明法律规定 - 若协商不成,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的话,我可以帮您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或指导维权步骤。这类纠纷通常通过调解都能妥善解决,不用太担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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